圖書目錄
推薦序/林明昕
推薦序/鄭銘謙
推薦序/葛如鈞
推薦序/吳宗憲
執行長序/張麗卿

AI基本法的立法與國際脈動】

臺灣人工智慧基本法制定之必要與倡議/張麗卿、周伯翰、林勤富、吳振吉、王紀軒、洪兆承、陳俊榕、韓政道、朱宸佐
 壹、前 言/4
 貳、人工智慧基本法制定的必要性/5
 參、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芻議)的重要內容/17
 肆、結 語/30
 附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總說明及草案條文/31

Die neue KI-Verordnung der EU
Eric Hilgendorf
 I.Entstehungsgeschichte51
 II.Ziele52
 III.Grundlagen und Besonderheiten53
 IV.Anwendungsbereich und Begriffsbestimmungen55
 V.Allgemeine Anforderungen an alle KI-Systeme57
 VI.Verbotene Praktiken, Art. 5 KI-VO58
 VII.KI-Systeme mit hohem Risiko59
 VIII.Modelle für allgemeine Zwecke (General Purpose AI, kurz GPAI-Modelle)68
 IX.Innovationsförderung70
 X.Neue Institutionen71
 XI.Marktüberwachung und Verhaltenskodizes73
 XII.Sanktionen73

歐盟新人工智慧法規之初探/Eric Hilgendorf 著、李睿祥
 壹、歷史淵源/76
 貳、該法目的/77
參、基礎及特別之處/78
 肆、適用領域及意義/79
 伍、人工智慧系統的一般要求/81
 陸、本法第5條之禁止使用/81
 柒、高風險人工智慧/82
 捌、通用人工智慧模型/88
 玖、促進創新/89
 拾、新機構/90
 拾壹、市場監管與行為準則(Verhaltenskodizes)/91
 拾貳、處 罰/91

日本におけるAI法制定の必要性──刑事法的観点から/川口浩一
 【要旨】/94
 【キーワード】/94
 1.はじめに/96
 2.ソフトローとハードロー/97
 3.日本の刑事法学者の見解/101

日本制定AI法之必要性──刑事法的觀點/川口浩一 著、黃士軒
 【要旨】/114
 【キーワード】/114
 壹、前 言/115
 貳、軟性規制與硬性法規制/117
 參、日本刑事法學者的見解/120

AI
法規治理規範研議之比較──國際間AI法規治理之新趨勢/張麗卿
 壹、前 言/133
 貳、國際上治理AI的規範研議/135
 參、從國際經驗對照我國的AI基本法草案/181
 肆、對於我國AI基本法草案的建議/201
 伍、結 語/209

AI治理與監管法制的規範發展】

Patterns in AI Regulation in the US, in Europe, and CanadaMona Sloane, Elena Wüllhorst
 I.Preface216
   II.Different Types of AI Regulation218
  III.Five Types of AI Transparency Requirements222
  IV.Conclusion229

美國、歐洲和加拿大的人工智慧監管模式/Mona Sloane, Elena Wüllhorst 著、陳昱奉
 壹、前 言/232
 貳、不同人工智慧的監管類型/234
 參、人工智慧法規中的五種透明度要求模式/236
 肆、結 語/241

MONEY LAUNDERING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iguel ABEL SOUTO243

人工智慧法案及基本權利保障之挑戰──以洗錢防制及人工智慧為中心/Miguel ABEL SOUTO 著、彭承偉 譯/255

歐盟人工智慧風險分級及其監管對台灣人工智慧法制之啟發/周伯翰
 壹、前 言/267
 貳、人工智慧系統之風險分級/272
 參、人工智慧系統之監管措施/280
 肆、結 語/305

簡析走在歐盟人工智慧法尖端的荷蘭人工智慧法制規範/石佳立
 壹、歐盟人工智慧法之風險分管模式(Risk Approach)/313
 貳、荷蘭模式/316
 參、結 語/327

人工智慧的倫理規範──兼談民間版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的倫理原則/王紀軒
 壹、引 子/330
 貳、倫理觀念與法律原則的關係/331
 參、以法律規定具有人工智慧倫理內涵的法律原則/334
 肆、民間版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倫理原則的再思考/337

【後疫情時代的AI法制發展趨勢】

The Impact of AI Development on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Legislation in the USA in the Post-Pandemic EraRyan Calo
I.Preface344
 II.Artificial Intelligence und Generative AI344
 III.Strategies for Regulat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345
 IV.Synthetic Media Law347
 V.Some viewpoints on the AI legal framework348
 VI.Conclusion351

後疫情時代美國AI發展對法制的衝擊/Ryan Calo 著、陳昱奉
 壹、前 言/354
 貳、人工智慧與生成式人工智慧/354
 參、美國監管人工智慧的策略/355
 肆、合成媒體法/356
 伍、對於AI立法架構的一些觀點/357
 陸、結 語/359

Vom Einfluss der KI auf Rechtssystem und Gesetzgebung im Deutschland der Post-Pandemie
Georg Gesk
 I.Einführung362
 II.Digitalisierung und KI – begriffliche Unschärferelation und/oder Kongruenz?364
 III.Gesetzgebung und Einsatz von KI?366
 IV.Europäische (Legislativ-)Lösungen und deutsche Anwendungen368
 V.Resumee und Ausblick371

人工智慧在疫情後的德國對法體系與立法者的影響/葛祥林
 壹、引 言/374
 貳、數字化與人工智慧──概念上的糢糊以及/或重疊?/375
 參、立法與人工智慧的運用?/377
 肆、歐盟立法者的(規範性)答案與德國法的運用/379
 伍、總結與展望/381

Impac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evelopment on Taiwan’s Legal System and Legislation in the Post-Pandemic Era
Li-Ching Chang
 I.Introduction384
 II.Taiwan’s AI Legal Framework Before the Pandemic386
 III.Recent Advancements in the AI Legal Framework in Taiwan391
 IV.Prospects for Taiwan’s Future AI Legal System410
   V.Conclusion420

後疫情時代人工智慧發展對台灣法律制度及立法的影響/張麗卿
 壹、前 言/424
 貳、疫情前的台灣人工智慧法制/425
 參、台灣近期人工智慧法制的推動現況/428
 肆、台灣未來人工智慧法制的展望/439
 伍、結 語/445

作者簡介
張麗卿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周伯翰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林勤富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吳振吉
臺灣大學醫學院耳鼻喉科教授

王紀軒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

洪兆承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俊榕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韓政道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朱宸佐
美國Stanford Law School訪問學者/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秘書長

Eric Hilgendorf
德國Würzburg大學法學院教授/歐盟人工智慧高階專家小組成員

李睿祥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川口浩一
日本明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德國Augsburg大學客座研究員

黃士軒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Mona Sloane
美國Virginia大學數據科學與媒體研究助理教授

Elena Wüllhorst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研究助理

陳昱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Miguel ABEL SOUTO
西班牙Santiago de Compostela大學法學院教授

彭承偉
國際海洋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秘書

石佳立
美國Bruce Stone LLP合夥律師

Ryan Calo
美國Washington大學Lane PowellD. Wayne Gittinger法學教授

Georg Gesk
德國Osnabrück大學法學院教授

序 文
執行長序
  《臺灣人工智慧基本法之研議與形成》是本基金會的第五本學術專論。這本專書的問世,不僅是許多學者專家的研究成果,也是基金會持續在AI法律領域辛勤耕耘的印記。特別是,正值「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在立法院熱烈討論,朝野均專注在制定適合臺灣本土,並符合國際潮流的AI基本法之際,本書的及時面世,應能有助於人工智慧基本法的立法及AI法制的發展。

  本書集結諸多學者專家的寶貴想法,收錄十九篇論文(含翻譯文章),相信精彩可期。作者們均是對AI法律,特別是AI基本法,有嫻熟掌握的學者專家,就涉及AI基本法及AI治理與監管的立法趨勢,提出值得省思檢討的見解。國際學者的部分,德國的Eric Hilgendorf教授發表鴻文<歐洲新人工智慧法規之初探>(實踐大學李睿祥助理教授翻譯),對於歐盟AI法的立法淵源、目的等,進行宏觀的介紹;日本的川口浩一教授<日本制定AI法之必要性──刑事法的觀點>(政治大學黃士軒教授翻譯),討論日本法如何看待軟法與硬法,並聚焦在刑事法學者的觀點;美國的Mona Sloane, Elena Wüllhorst二位教授發表<美國、歐洲和加拿大的人工智慧監管模式>(陳昱奉檢察官翻譯),分別介紹美加及歐洲等國家或地區的AI監管規範模式;西班牙的Miguel ABEL SOUTO教授發表<人工智慧法案及基本權利保障之挑戰──以洗錢防制及人工智慧為中心>(彭承偉律師翻譯),探討AI時代的數位化、非同質化代幣的相關問題,以及相應的管制措施與倫理考量。

  臺灣的學者專家(按文章順序),對於AI基本法及相關的治理與監管法律問題,也有許多關注。首先是,20233月由實踐大學張麗卿講座教授、高雄大學周伯翰教授、清華大學林勤富教授、臺大醫院吳振吉醫師、中國文化大學王紀軒副教授、東吳大學洪兆承副教授、海洋大學陳俊榕副教授、實踐大學韓政道副教授與美國史丹佛大學訪問學者朱宸佐律師等人共著的<臺灣人工智慧基本法制定之必要與倡議>,積極提議制定臺灣AI基本法,並詳細介紹基金會提出的AI基本法草案,堪稱是近年臺灣AI基本法的立法過程中,最具重要性的參考資料之一,也是本基金會對臺灣AI法制建設的重要貢獻。

  此外,實踐大學張麗卿講座教授,深入討論國際上關於AI治理的規範,並就國際經驗提出臺灣AI基本法草案的建言。高雄大學周伯翰教授,針對歐盟AI法案的規範,涉及AI風險分級、監管措施的部分,指出值得臺灣借鑑之處。旅居荷蘭的石佳立律師,在歐盟AI法案的風險分管框架下,介紹荷蘭的規範。中國文化大學王紀軒副教授,則是探討倫理觀念與法律規範的關係,進而檢討AI基本法的倫理原則規定。

本書的另一焦點是,新冠肺炎疫情告一段落後,
AI的法律發展新面貌的介紹。在後疫情時代,生成式AIGenerative AI)應該是最突出的發展,2022年底ChatGPT的出現,似乎是在宣告AI的發展即將進入一個新里程。對此,美國的Ryan Calo教授<後疫情時代美國AI發展對法制的衝擊>(陳昱奉檢察官翻譯),介紹美國AI的監管策略,尤其是生成式AI對於相關法制的影響;德國的Georg Gesk教授<人工智慧在疫情後的德國對法體系與立法者的影響>,則是針對歐盟及德國在疫情後,AI法制建構的發展。另外,實踐大學張麗卿講座教授,也針對後疫情時代AI的發展,對臺灣法律及立法的影響,提出未來展望。


  我們深感榮幸,邀請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法務部長鄭銘謙,以及立法委員葛如鈞與吳宗憲,親自為本書撰寫推薦序。幾位長官與立委長期投入政策規劃與法制建構,對人工智慧與法律發展具有深刻的洞見與遠見。他們的支持與鼓勵,不僅彰顯了本書所探討議題的重要性,更讓全書兼具政策高度與學術深度,也為我們的努力增添了份量與意義。

  作為公益性的基金會,一切運作均屬不易,感謝董事會的大力支持,讓執行團隊能無後顧之憂。感謝董事長朱兆民,帶領本會持續前行,相信本會能夠持續發揮研究能量,為臺灣AI法制建設作出貢獻;特別感謝基金會董事暨創會董事長許宗賢,以及前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律師,在基金會對於AI基本法的立法倡議及草案提出方面,給予諸多挹注與鼓勵。

  同時,也誠摯感謝本會董事楊銀明、陳敏純、朱佑軒、李俊億、吳建慶、邱昌其、葉坤城、潘永豐,以及監察人陳照。本會的成長,有賴諸位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無私奉獻。此外,感謝本會業務執行團隊同仁的付出,以及社會各界對於本會的支持。本書得以順利出版,仰賴元照出版公司的專業協助。在此,一併致上由衷感激。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張麗卿
20258